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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环保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受理移交情况 |
(截至2017年4月12日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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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4月12日20:00,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819个,其中来电769个,来信50封。省督察办转办投诉件6件。 其中,潍城区58件、奎文区48件、昌邑市107件、坊子区67件、寿光市70件、昌乐县50件、临朐县56件、诸城市67件、安丘市51件、青州市84件、高密市76件、经济开发区11件、滨海开发区13件、寒亭区50件、峡山发展区7件、高新开发区21件、保税区2件。 涉及水污染240件、大气污染420件、固废污染77件、危险废物14件、辐射7件、噪声80件、建设项目31件、油烟41件、水源地3件、土小企业13件、其他71件。 上述问题均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进行处理。截至4月12日20:00,已经办结824件,其中属实465件,不属实359件。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等措施。具体情况可查看《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公告》(详见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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