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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传达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刘曙光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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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克义)4月27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市委书记刘曙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我省政权建设,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一定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坚决拥护会议决定,牢记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从省委、省政府领导。要准确把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精会神抓发展;坚决践行根本宗旨,一心一意惠民生;坚决恪守法治原则,依法行政受监督;坚决弘扬担当精神,廉洁勤政作表率,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会议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加深理解,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一三四七”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作风建设年”的各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明晰思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积极支持人大创新发展,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人大作用,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各级人大要紧紧抓住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发展软环境、干部作风等6个方面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坚定不移、毫不让步,确保取得成效。要支持人大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水平。要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严守“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配合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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