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专版
 
标题导航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
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海军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坚强力量支撑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全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专题讲座举行
市委党校2017年第二期主体班次开学
完善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
潍坊两企业入选省引才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名单
我市出台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
诸城龙都街道立足实际实干担当激情创业
2017年05月2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报讯 (记者于哲)日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潍坊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超限车辆货物装卸、倒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扣押车辆在法定扣押期限内或因扣押行政机关原因超过扣押期限的,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车(货)主原因超过扣押期限的,则按规定收费。
  根据通知,收费项目包括装卸、倒装服务费及停车服务费、货物看管费。停车服务费方面,执行大型车辆30元/车/天、中型车辆20元/车/天、小型车辆10元/车/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货物看管费方面,按1元/吨(立方米)/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的标准收取。上述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收费单位要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该规定试行期至2019年3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