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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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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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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本报讯 (记者潘来奎)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考生及家长饮食安全,市食药局发布2017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考生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家长在准备饭菜时,一定要注意区分加工生、熟食品的器皿:畜禽肉、蛋、奶及水产品应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尽量不食用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如豆角、豆浆、野生蘑菇、鲜蚕豆、黄花菜等),避免食用生食水产品;不食用隔夜饭菜。
  中高考期间,各类中学食堂(含为中学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严格把好采购供应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各类中学食堂(含为中学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餐饮加工过程中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学校食堂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格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留样工作。
  考生和家长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量化等级B级以上的、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摊贩经营的食品。
  市民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或者“12345”,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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