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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何赛)近日,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滨海区共获得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资金2000万元,奖励资金将用于支持示范城区制定绿色生态规划体系,弥补绿色节能建筑增量成本,进行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推广。 滨海区2016年通过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验收,截至目前,区内已有湖光山舍、未来大厦、金融中心等七个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总面积达100.04万平方米。具体工作中,滨海区主要在低碳节能、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等方面,按照“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断提升城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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