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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签署命令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三年增值税
山东将建立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制度
紧扣重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不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开幕
201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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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三年增值税



  据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何晓源 郁琼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日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两部门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此外,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通知明确,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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