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若干意见》 |
四方面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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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工作。 《若干意见》指出,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若干意见》明确,从四个方面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一是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和服务,提供多样化养老保障选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支持和服务。二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建立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三是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稳步有序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参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四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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