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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日前,《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公布,并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市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各部门、各单位以培训班或专题的形式,积极组织有关企业、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办法》的内容、程序、管理和监管的有关要求,并执行好。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办法》施行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当做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提高化工行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加强《办法》宣传工作,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抓紧修订完善《办法》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依据《办法》规定,制定出台和修订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抓紧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要强化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计划,把《办法》规范的内容作为日常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增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活动,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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