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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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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个城市”建设规划计划印发实施



  本报讯 (记者孙克义)我市“四个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经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近日印发实施。
  “四个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高点定位,突出先进性、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凝聚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体现了“走在前列”的工作定位,是推进“四个城市”建设的基本遵循和依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要以组织实施规划计划为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四个城市”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抓好规划计划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把握好每个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主要任务和关键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规划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引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坚持国际视野、国内一流、潍坊特色,坚持全域统筹、城乡一体、“三生”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城市转轨、动能转换,推动全市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要突出抓好“四个城市”建设关键和重点,坚持目标引领,强化核心支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规划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项目化、具体化,确保按计划顺利推进。各级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相应规划计划,明确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做到每个方面都有目标任务要求、有时间节点安排、有可行措施保障。要在全市广泛开展“四个城市”创建活动,强化督导指导、评估考核和激励奖惩,以扎实作风推进“四个城市”建设,推动全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更高质量新发展,为加速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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