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关注
 
标题导航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主动担当 主动作为 决战决胜 确保夺取脱贫攻坚工作新胜利
我市强化“边督边改”铁腕整治“小散乱污”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二批)(2017年8月21日12时—8月22日12时)
图片
省政府安委会巡查潍坊安全生产情况反馈会召开
我市再次放宽市直公租房申请条件配租范围
我市将有一次大范围降雨过程
图片
2017年08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再次放宽市直公租房申请条件配租范围



  本报讯 (记者薛静)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更好地发挥公租房效用,避免资源闲置浪费,更多地让利于民,我市已全面实施配租提速等优惠新政策。此举标志着我市配租由保基本向鼓励创业创新、拉动投资、服务经济、栓心留人等领域扩展。
  新政策缩短了配租时间,并放宽了对住房情况、收入、年龄、家庭认定的限制。对于市直公租房,采用“先配租,后审核”的方式,申请人持劳动合同或协议、无房证明、身份证明直接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报名,现场选房,现场配租,配租时间由原来的20天缩短到当天选房。在确保保基本的前提下,加快分配效率,实现快速入住。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者即可申请,不再受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的限制等,对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保障对象不再受收入限制。为减轻被保障群体经济压力,市直公租房押金统一调整为500元,租金水平根据公租房朝向、面积、配置等具体情况进一步下浮,实际租赁价格报物价部门备案。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