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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二十五批) |
(2017年9月3日12时—9月4日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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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山东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9件。本批交办的信访件,共涉及14个县市区,分别是,诸城市3件、临朐县3件、昌乐县2件、坊子区2件、青州市1件、寿光市1件、高密市1件、昌邑市1件、奎文区1件、潍城区1件、寒亭区1件、高新区1件、峡山区1件、保税区1件。 本批交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36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2个,水污染问题4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2个,垃圾污染问题2个,油烟污染问题2个,固废污染问题2个,扬尘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6个。 9月5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转交上述各县市区政府查处。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交办信访件542件,涉及17个县市区、4个市直部门,分别是,青州市90件、临朐县71件、诸城市50件、高密市49件、昌邑市44件、寿光市42件、安丘市35件、昌乐县30件、寒亭区23件、滨海区23件、潍城区21件、坊子区19件、奎文区15件、高新区11件、经济区11件、峡山区10件、保税区5件、市环保局2件、市市政局2件、市农业局1件、市交通局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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