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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潍坊市一览表(第二十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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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3 829-241 潍坊市临朐县沂山风景区小关村东岭上被侯某某倾倒大量工业废料,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无人处理。 临朐县 土壤、水、固废 沂山风景区小关村东岭倾倒废料场所,属山东诚泰矿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小关村南高速路口南,此填埋场于2014年6月经临朐县环保局审批。填埋场内倾倒物系山东诚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钠长石粉后的废料,此废料于2014年经检测部门检测,且出具了《钠长石尾矿检测报告》(鲁环科检字[2014]61号),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企业周围是荒山,1000米之内无水井,土壤为沙土地,未种植作物,但该企业对填埋场部分区域未进行覆盖。 是 停产整治 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已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对填埋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全面覆盖。现已覆盖完毕。 24 829-276 潍坊市临朐东城工业园榆前路1651号,银河动力有限公司,从事铸造和机加工,环保设施不全,该公司七台电炉都没有除尘设施,污染严重。另外,在该公司铸造车间的西面大车间对外招租,很多机械加工小作坊、小铸造厂集中在该车间内。该公司为这些小厂提供保护。 临朐县 大气、其他 1.该公司主要从事缸套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其环评审批中频电炉两台,存在私自扩建3台中频电炉投入使用,并有4台中频电炉正在安装过程中,除尘设备正在安装。加工车间建有两台氮化炉、三台台车炉(原环评中均未审批)。2.该公司将其西侧一车间于2017年7月出租给自然人王某,主要从事减速机配件加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车间内有部分生产设备。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西侧车间内有小铸造生产项目。因该公司终止车间租赁合同,租赁者王某已于2017年9月1日自行拆除生产设备,不再进行生产。 是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执法人员已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断电张贴封条,针对该企业的私自扩大生产规模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已依法进行处罚,罚款12万元。 25 829-284 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槐埠村东南角,董某某占用良田,非法经营硫酸洗沙厂,洗沙废水直排水井中,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多次举报未解决。 潍城区 水、土壤 该信访反映的系潍城区亮达磨料模具经销处(门口挂潍城区亮达铁粉硅沙加工厂的牌子),2014年10月办理工商执照,2015年1月投入生产,无环保手续。1.2015年3月,执法部门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17年2月24日,发现企业在原厂地中又挖了8个硅沙池,并填入了硅沙,3月1日,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以罚款4万元;2017年4月5日,发现硅沙清洗加工项目仍处于生产状态,4月13日,区环保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区公安分局于河派出所,4月18日,对负责人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2017年8月10日,于河街道、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对该企业进行了依法关停取缔。2.接到转办件后,再次现场检查,该单位已关停取缔,硅沙生产池8个已回填6个,2个因存放生产的废盐酸水未处置完,未回填;私自搭建的工棚已拆除;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压滤机、沉淀池因需要处理剩余废水未拆除回填;现场存放的1200吨左右盐酸废水,10吨左右压滤固废已封存、待处置。3.董某某占用良田属实,是农业用地;非法经营硫酸洗沙厂属实,该单位使用15%的稀盐酸加工硅沙;洗沙废水直排水井、污染地下水、多次举报未解决不属实。 是 关停取缔 1.未处理的含盐酸废水及时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暂存,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达标后,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理。2.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3.将委托处置合同及相关材料报潍城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并监督执行。4.待所有废水处理完毕后,对该企业彻底拆除,恢复原状。 26 830-122 潍坊市诸城市枳沟镇蒋家庄村村长王某某非法从事塑料泡沫加工,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废水、噪声,污染环境。 诸城市 大气、水、噪声 1.蒋家庄村王某某是原村计生主任,2014年1月已经辞职。2.王某从事塑料颗粒加工,原料的清洗设备、传送设备产生噪声;废旧塑料在高温融化、挤压、造粒冷却过程中排放挥发性有机气体;废旧塑料在高温融化前需要清洗,大部分清洗水经沉淀循环利用,部分排入西边的坑塘。 是 关停取缔 1.对该加工点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2.枳沟镇组织人员对加工点西边坑塘进行清理,消除污染。 27 830-156 淄博市和潍坊市交界处,临淄区南杨村与青州市陈黍村两村有填埋垃圾的行为,污染水源。 淄博市 垃圾、水 反映的该区域原为南杨村良田,2011年太河水库泄洪时,因水位较高、水流较大,导致河水漫堤冲毁该区域良田200余亩。洪水过后,该区域形成深达5米的冲击坑。该村为恢复农田,通过收集周边近年来道路、房屋改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作为垫层,在其上覆土以恢复耕地,并种植经济林。现已恢复70余亩,栽植核桃2700余株。经现场查看,该处堆放均为建筑垃圾,不存在污染水源的情况。 是 责令改正 1.在农田恢复项目区周边设立围栏,对进入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并进行植被绿化、雾炮喷淋。2.加大对农田恢复项目区的管护力度,提高巡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倾倒行为。 青州市 垃圾、水 青州市邵庄镇陈黍村现场有少量建筑垃圾,系路经该路段的车辆随机倾倒,已于当日组织人员清理完毕,未发现陈黍村有填埋垃圾现象。经现场巡查和询问当地群众,陈黍村未发现有填埋垃圾的行为,污染水源的问题。 否 28 830-162 1.潍坊市青州市青州泰龙炭化有限公司违规建设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阳极项目,无环保手续投产,碳素渣等随雨水流入淄河,污染水源。废水、废气处理不达标,超标排放。危废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理。2.青州市谦诚工贸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异味,6吨燃煤锅炉未拆除,废盐酸非法交由个人处置,蒸馏产生危废随垃圾倾倒至淄河。 青州市 水、固废、大气、其他 此信访反映的情况与第五批477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交办单基本一致,为重复信访。1.青州泰龙炭化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预焙阳极炭块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料仓采用密闭式,原料密闭储存。生产工艺中无外漏料,生产过程中密闭,生产工艺没有废碳素渣。该项目煅烧炉废气经石灰-石膏法处理后经70米烟囱排放,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经调阅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行为。公司生产全程无工艺废水外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在雨水沉淀池中,沉淀后回用于成型冷却;生活污水经地埋生物处理后,作为车间洒扫、厂区绿化;生产废水有煅烧烟气净化石膏脱水,回用于吸收塔制浆池,循环利用,无外排水。该公司电捕焦油渣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与淄博熙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2.山东谦诚工贸科技有限公司车间部分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二级降膜吸收及碱洗塔处理后排放。由于该公司的原料中吡啶本身有异味,存在一定程度的跑冒滴漏现象。该公司已与山东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改造协议。前期进行检查时,厂区确实存在异味,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异味彻底解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现公司未进行生产活动。该公司2017年5月份对原有6t/h燃煤锅炉进行拆除,目前放置于锅炉房北侧,并于2017年6月在原锅炉房新上6t/h天然气锅炉一台。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允许盐酸销售经营,未发现将副产盐酸非法交由个人处置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6月与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现有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内,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蒸馏产生危废随垃圾倾倒至淄河的现象。 是 停产整治 已责令山东谦诚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顿,异味彻底解决之前不得恢复生产,该公司已报送异味整治方案,现公司未进行生产活动。 29 830-176 潍坊市临朐县有很多小型化工厂,未批先建,无相关手续下非法经营。2017年环保局为企业补办了环评手续。投诉者认为这些企业都属于小乱污企业,应予以关停。另外环保局对企业进行处罚时未按要求进行罚款,处罚力度不够。 临朐县 其他 今年年初,通过排查,全县共发现9家未批先建小型化工企业,临朐县环保局对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不存在“环保局对企业进行处罚时未按要求进行罚款,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经过整改后符合了环保审批条件,今年上半年对9家企业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大部分企业已通过了环保验收,现尚有4家正在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是 责令改正 责令4家未验收企业尽快完成环保验收,未经批准不得恢复生产。 30 830-182 对于前期反映的“潍坊市临朐县铝合金氧化、电镀、化工、三酸抛光、喷涂等企业多数污水、废气、废渣排放不达标。”(受理编号816-94),举报人认为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1.东城街道下李家崖村的坤华铝制品厂废水、废气直排乱排,环保局相关人员与企业勾结,为企业通风报信,隐瞒事实;2.临朐县城关街道东泰路广华铝材厂排放废气废水,影响周围居民。 临朐县 大气、水、其他 1.群众反映的下李家崖村村东喷涂厂已是第3次被举报,该喷涂厂为临朐坤华铝制品加工厂,已于2016年12月办理了环评手续,2017年6月通过验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喷涂环节已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前期,因企业管理不规范,有少量粉尘排放,环保部门已责令其对除尘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加强对喷涂环节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现企业停产整改。不存在废水、废气直排乱排问题。经调查,不存在县环保部门与企业勾结,为企业通风报信,隐瞒事实问题。2.信访反映的广华铝材厂,全称为潍坊广华铝业有限公司,该企业铝型材项目于2003年12月3日通过环评审批,于2008年6月24日通过验收。铝型材项目因技术工艺改变,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现状环评备案。经监测,废水、废气达标排放。该企业位于工业区,西侧是交通干线,其余三面是工业企业,周围无村庄,不存在影响居民问题。原来的查处结果与事实相符。 否 31 830-246 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南富旺村王某刚、王某发、岳某宝、岳某国、岳某军等人在村中河道内违建养鱼池,水体及周边环境被严重污染。 青州市 水 信访人反映的养鱼池均不在仁河主河道内,养殖地点位于仁河水源地下游,不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其中,王某发养鱼池位于河东岸,王某刚等其余四户均在河西岸,岳某国于2015年初开始停养,不再从事鱼类养殖,其他四户养殖鱼种为虹鳟鱼。8月29日,青州市庙子镇委托检测公司对养殖区域进行了水质取样监测,在8月30日检测报告结果中,4个取样点位的主要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小于16mg/L,氨氮小于1.5mg/L,总磷小于0.15mg/L,对水体无明显影响。 是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根据“河长制”清河行动要求,9月1日,青州市庙子镇政府向以上四户下达了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把现有鱼苗全部清理。严禁仁河及周边河道包括周边村庄禁养区再上新的养殖类项目。同时,在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利益的同时,逐步完成仁河流域所有鱼池养殖户的拆除清理任务,维护好仁河及周边水环境。 诫勉谈话1人 32 830-249 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121号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噪声影响金都时代新城居民休息。 奎文区 噪声 1.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变更为潍柴(潍坊)中型柴油机有限公司,奎文区北宫东街121号是该公司在奎文的老厂区。2016年11月23日进行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并备案(潍奎环备字〔2016〕002号)。2017年5月将奎文厂区的装配车间、试车车间、各管理部室搬迁至高新区工业园,拆除了试车、喷漆等工序,只保留机体加工车间(两条生产线),每日分两班运转。2.经潍坊市奎文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东厂界分南、北两个点位进行了噪声监测,两测点分别正对两个车间的东门,白天北测点53.2分贝,南测点54.4分贝;夜间北测点49.7分贝,南测点46.7分贝。该公司位于潍坊市市区声功能区二类区,监测结果未超过排放标准。虽未超标,但接近限值,责令立即对噪声点源进行检查,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是 责令改正 为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环保部门要求该公司采取生产期间封闭车间东侧门窗、削减夜班生产量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3 830-41 潍坊市高新区艺景嘉园小区(谷德广场北面)旁新邻里菜市场内有多家餐馆油烟扰民。该菜市场南侧有20多个垃圾箱,散发刺鼻气味,污水流到马路上,各商户运送垃圾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高新区 大气、油烟、水 1.反映的“多家餐馆油烟扰民”,应为高新区谷德广场北面、新邻里菜市场所在的上东北巷北侧(艺景嘉园小区南邻)商业房餐饮经营单位,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有6家,均已自行设置排烟通道至楼顶排放,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现场油烟机正常使用,但油烟净化器未加装排气管,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其停业。自9月2日起,上东南北巷餐饮经营业户全部停业整改。2.反映的“该菜市场南侧的20多个垃圾箱”,经现场查证应为上东北巷商业房北侧、艺景嘉园小区南邻由新邻里物业公司设置的垃圾桶16个,由于该商业区内业户倾倒垃圾时漏撒严重,现场散发刺鼻气味,污水溢流。9月1日上午,物业企业已将垃圾桶运走,并对周边地面进行了清理;由于倾倒和清运垃圾的时间为夜间和清晨,产生的噪声对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是 责令改正 对产生油烟的6家餐饮经营单位责令改正,自9月2日起,上东南北巷餐饮经营业户全部停业整改。责成区城建局对垃圾清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控,杜绝由于漏撒造成的污水溢流和垃圾清运噪声扰民的现象。责成区房管局约谈相关物业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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