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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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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开展了专项督查,民间投资增速企稳回升。为增强民间投资动力,激发市场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待改善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意见》提出了十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要通过全面细致的清理核查,对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明确办理时限,加快办理进度。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现代农业、企业技改等重点项目,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四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五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六是努力破解融资难题。七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八是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九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十是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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