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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性教育基地主题展馆资料征集工作方案
2017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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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性教育基地主题展馆资料征集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潍坊市党性教育基地主题展馆的建设已经全面展开,计划于2018年4月份完成布展工作,在庆祝潍坊解放70周年的时候正式开馆。展陈资料、文物是展馆的灵魂和内涵,直接决定展馆标准层次。为确保资料征集任务的按时完成,制定本方案,以指导各地各部门高标准做好资料征集工作。
  一、征集指导思想
  市委立项建设潍坊市党性教育基地主题展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潍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城市”建设目标,进一步强化全市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的重大举措。主题展馆展陈资料和实物的征集要牢牢把握党的建设这个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力求全面反映全市人民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力争把主题展馆办成宣传潍坊的窗口,成为潍坊特色的城市明片。
  二、征集原则和范围
  (一)征集原则
  党性教育基地主题展馆展陈资料征集工作要严格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史料真实可靠、突出地方特色和弘扬时代精神、传播正能量的基本原则。坚持普遍征集和重点征集相结合,坚持无偿捐赠为主、有偿购买为辅。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真正把具有史料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珍贵资料征集上来。
  (二)征集范围
  资料征集面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行,全面征集反映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潍坊市各级党组织领导全市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三个时期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历史资料、图片、视频和实物。
  1、文献类资料。包括重要文件、文字材料、讲话、题词、留言、签名、电报、书信、布告、照片、图表、图片、音像资料,各种资料汇编、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报纸、刊物、书籍、档案、民谣、诗词歌赋和未刊文稿,革命遗址遗迹资料及反映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
  2、具有史料价值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收藏保存的工作笔记、日记、书籍、领导题词、手稿、回忆录、调查报告、照片、录音、有关文件的摘抄和复印件,以及各种有历史价值的个人遗物(如军服、肩章、臂章、各时期发行使用的各种流通币、代金券、粮票、租佃文书、契约、立功奖状、奖章、证书及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生活、生产用品)等等。
  3、重要实物资料。包括地图、牌匾、宣传品、旗帜、会标、武器、医疗器械、支前用具、战利品、慰问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4、反映潍坊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的重要资料和实物。包括历界党代会资料、历界领导班子资料、重大建设资料,重大经济活动资料、重大科技成果资料,各领域发展资料,以及副省级以上领导人、重要历史人物、知名人士来潍坊视察期间的照片、录音、录像、讲话记录、题词题字和有关领导、陪同接待人员的接待记录、回忆文章等等。
  三、征集方式
  征集主要采取移交、捐赠、复制、购买等方式进行。
  1、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和实物,采取无偿征调的方式,由主管部门协调持有单位移交。
  2、提倡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无偿捐献自己保存的党史资料和文物。捐赠文物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对无偿捐赠或提供征集抢救工作重要线索者,颁发证书,赠送纪念品。
  3、对民间收藏者不愿无偿捐赠的重要资料和文物,邀请有关学者、专家作出鉴定后,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进行收购。
  4、对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持有单位和个人不愿捐赠和出售,希望继续保存原件的,可协商在进行复制、拍照后退还原件。
  四、征集任务分工
  市外、省外资料的征集由市征集组负责。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和主抓工作涉及的领域承担征集任务,《市党性教育基地主题展馆资料征集大纲》定稿后,各部门要全面对接征集大纲,列出征集资料详单,倒排工期,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前期各部门重点征集报送以下方面的资料及实物:
  1、市委办公室:重点征集各界市委班子工作资料及市委重大决策、战略布局、重要会议、重大工作部署、工作督查、重要领导来潍视察资料等等。
  2、市人大机关:重点征集历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资料、重要会议资料、监督工作资料、依法治市资料等等。
  3、市政府办公室:重点征集重要会议、重大规划、综合政务、政府职能转变、应急管理以及反映潍坊各方面综合建设成就的资料。
  4、市政协机关:重点征集重要会议尤其是历次市政治协商会议资料、重要提案等等。
  5、市纪委:重点征集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重大反腐成果等方面的资料。
  6、市委政法委:重点征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政法领域重大成果等资料。
  7、市委组织部:重点征集历届党代会资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干部培训、老干部工作以及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资料。
  8、市委宣传部:重点征集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文明创建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市重大活动视频资料、反映全市发展以及各时期涌现的典型资料。
  9、市委统战部:重点征集反映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族宗教、统战工作方面的资料。
  10、市委台办、市贸促会:重点征集反映历届商业展会、产业博览会等经贸活动、对外联络等方面的图片、文件、影像资料。
  11、市委党史研究室:全面负责资料征集工作。重点做好1921—1949时间段各展陈版块资料的征集和潍县战役纪念馆展陈资料的征集。
  12、市档案局:反映档案工作创新、档案开发利用、档案业务工作的资料,配合各部门征集工作人员的查档,为所需资料复印、原件拍照提供便利。
  13、潍坊日报社:重点征集有重大历史价值,反映潍坊发展历程的报纸原件或复制件。
  14、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重点征集反映本领域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开展活动、组织维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的资料征集。
  15、市发改委:重点征集反映全市改革发展历程重要节点的数据资料,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宏观经济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发展、区域发展、能源保障等方面的资料。
  16、市经信委:重点征集工业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智慧潍坊建设以及工业领域成就的资料。
  17、市教育局:重点征集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开展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资料。
  18、市科技局:重点征集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资料。
  19、市公安局:重点征集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管理、打击犯罪、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资料。
  20、市民政局:重点征集城乡居民生活变化、社会救助、防灾救灾、公益慈善、基层政权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双拥共建、民政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资料。
  21、市财政局:重点征集财政收支变化、重大社会事业支出、保障改善民生、国有资产监管、助推产业转型、支撑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资料。
  2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征集人事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方面的资料。
  23、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征集耕地保护与土地规划、建设用地及地籍管理、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等资料。
  24、市规划局:重点征集重要规划编制、反映城市规划建设面貌重大变化的资料。
  25、市住建局:重点征集市政工程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村镇建设、建筑业发展的资料。
  26、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点征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公用事业、数字化城市管理、卫生城市创建等资料。
  27、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征集公路、铁路、港口、航空、综合运输、公共交通、物流等交通事业发展成就的资料。
  28、市水利局:重点征集现代水网建设、农村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建设、水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料。
  29、市农业局:重点征集农村历史发展、农村改革、种植业发展变化、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等方面的资料。
  30、市商务局:重点征集商业贸易、对外经贸、重大经贸活动、现代物流、商业流通领域的资料。
  31、市文广新局、潍坊广电集团、市文联:重点征集社会文化建设、新闻出版、图书、文物、艺术、广播影视发展、各种文化博览会、文展会等方面的视频、音频、新闻报道、专题片等资料。
  32、市卫计委:重点征集医疗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改革、医疗保障、重点疾病预防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资料。
  33、市体育局:重点征集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体育事业发展的资料。
  34、市统计局:重点征集历史数据统计资料。包括社会发展数据、经济普查数据等。
  35、市林业局:重点征集林业发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资料。
  36、市旅游局:重点征集旅游品牌建设、旅游项目建设、城区旅游景观、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度假区建设等方面的资料。
  37、市畜牧局:重点征集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品牌创建、养殖业发展改革等方面的资料。
  38、市农机局:重点征集农业机械化发展综合水平、农机化科技推广、服务等方面的资料。
  39、市招商局:重点征集对外招商活动、招商引资成果等方面的资料。
  40、市工商局:重点征集工商登记管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工商登记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资料。
  41、市地方史志办:重点征集地情史志书籍、年鉴、市情资料等。
  42、潍坊风筝办:重点征集潍坊风筝文化及历届风筝会的图片、文字、影像资料。
  五、征集时间安排及要求
  资料征集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时间紧迫,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体规划,分工负责,按时完成征集任务。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党性教育基地主题展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征集组,负责资料征集的组织、协调、咨询、督导和外调资料的征集工作。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资料征集组,由党史研究室牵头,统筹协调本地资料征集工作。各部门要分工一名领导牵头,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资料征集工作。市直各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征集工作的人员名单报市征集组。市征集组抽调专家组建文物鉴定小组,负责征集文物的鉴定估价。
  (二)进行动员部署。9月底前,市、各县市区要召开资料征集工作部署会,把工作安排下去。各县市区、担负征集任务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征集内容进行梳理,编制重点征集资料及实物明细表,于10月20日前将征集明细表上报市资料征集组审定。
  (三)加强征集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10月起,分多期在潍坊日报、晚报、潍坊电视台、各大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连续发布征集启示。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同步做好征集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征集工作中来,更多更好地挖掘征集线索。
  (四)搞好征集培训。市资料征集组于10月下旬组织一期全市征集人员培训,对征集的原则、方法、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具体地学习。11月上旬组织一期征集骨干培训,走出去学习外地资料征集经验做法。
  (五)精心收集资料。11月至12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对照征集大纲全面展开征集工作,一边进行资料收集一边挖掘征集线索,要对征集到的资料、文物的名称、来源、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指定专人保管。市资料征集组要搞好统筹协调,及时了解征集情况,协助解决遇到的难题,确保征集不漏项不少件。
  (六)做好移交工作。12月份起,市征集组开始接收征集品移交,各地各部门要将征集上来的资料及实物进行分类,向市征集组做好移交工作。市征集组要向移交单位出具收据,做好清点入库和分类保管工作。
  (七)做好鉴定、复制和仿制工作。12月下旬,做好补充资料的征集工作,对需要征集的文物组织鉴定,做好文物的仿制、资料的复制等工作。
  (八)全面完成资料征集任务。2018年2月底前,根据展陈需要,跟进做好布展临时调整资料的征集工作。对资料征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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