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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日前,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获悉,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91元,同比增长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2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67元。 从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及增长情况来看,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01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4.9%,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营净收入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4%,转移净收入占11.8%,财产净收入占8%。 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还同步公布了消费支出构成及增长情况,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31元,同比增长7.9%。从构成看,八大类消费支出除交通通讯支出下降外,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七类全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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