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叶昊鸣 齐中熙)记者2日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规定全国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原IC卡导游证已于2017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办法细化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