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11月17日电 (记者叶婧)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近日联合发文提出,山东初创期符合一定条件的贫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 为加强贫困地区社会工作组织建设,山东将鼓励社会工作领域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对口援建、项目合作、定向帮扶、捐资创办等方式,扶持发展一批面向贫困地区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托乡(镇)社会救助站、综合服务设施等建设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