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喜庆十九大 共抒敬老情
我市集中整治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
图片新闻
2017年11月19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市台办促进潍台两地青少年交流
我市旅游市场整治“秋冬会战”全面打响
2017年“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两项目决赛在山东工业技师学院举行
以新气象新作为开启新征程
厚植花田花海 铺就特色产业发展路
潍坊市食药监局、峡山区管委会负责人接听12345热线群众来电公告
2017年11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警部门投入使用抓拍巡逻车
我市集中整治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



  本报讯 (记者于哲)11月20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对城区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巡逻管控,近日,高新、潍城、奎文等交警大队陆续投入使用自动抓拍巡逻车,集中整治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据民警介绍,自动抓拍巡逻车安装了多个摄像头,摄像角度达360度,同时车内配备一台车载平板电脑,能够实时显示摄像头拍摄到的道路交通情况。发现违停车辆时,可自动抓拍违停车辆的车前、车身、车后固定的3张照片。对于抓拍到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数据经审核后上传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再开具纸质罚单,违法车主将收到交通违法信息的短信提醒。每台自动抓拍巡逻车,1小时可实现30公里城区道路的交通秩序管控,切实增强了巡逻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于机动车违法乱停乱放行为,市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进行相应处罚外,如违停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还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友情链接:潍坊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