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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研究监察体制改革、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 刘曙光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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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贺德良)11月2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监察体制改革、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市委书记刘曙光主持。 会议听取了潍坊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十九大后中央在全国铺开的第一项重大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旗帜鲜明讲政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细致的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试点。要加快推进改革,抓紧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拿出《实施方案》,指导好县级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要强化责任落实,市县党委、纪委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既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又服务全局、紧密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起草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有力举措,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协作配合,市纪委要在市委领导下牵好头,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做到改革方案与干部安排同步谋划,现有人员和选调人员统筹考虑。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的组织领导、业绩考核、干部考察、后勤保障等制度,指导派驻机构建立加强监督的各项具体制度,切实提高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切实发挥实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了关于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委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对提升市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保障现代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切实把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社会声誉好的专家学者和律师选聘为市委法律顾问和专家库成员。要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的履职方式,探索建立市委常委联系法学专家制度,加强协调联系,更好地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服务,促进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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