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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季度城市管理“5+6”标准化评价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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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市政公用企业质信评价办法(试行)》和《潍坊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潍坊市城管办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5+6”(5类市政公用企业和6大城市管理要素)工作进行了第三季度标准化评价。 为做好本次评价工作,市城管办专门成立了10个评价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别对全市五类市政公用企业即城市供水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垃圾处理企业(因评价当时还未进入供热时间,本次未对城市集中供热经营企业进行评价)和六大城市管理要素即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市政设施养护、城市照明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进行全面系统地评价。其中,在对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六大城市管理要素评价时,现场检查均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区分类别抽取了3至5条道路或几个网格、1个公园、2个公厕、1个垃圾转运站、1座桥梁,环卫一体化工作抽取3至5个村。这次评价工作,既是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检验,也是对提升工作水平的促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集中评价发现,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市政公用企业在日常管理和运行环节都有其亮点、特点,同时也存在各自的差异、不足。总体来说,整体管理水平较高,企业运行情况较好,表明我市近年来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已反馈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现将评价成绩通报如下。 潍坊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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