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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徐培基)12月22日,我市召开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范福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就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会议还书面印发了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和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范福生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措施。在当前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做好这项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是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范福生强调,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我省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备案审查工作业务知识。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保证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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