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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记者叶昊鸣)记者4日从国家外国专家局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扩大放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期限,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和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凡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都可申请人才签证。确认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将可获发5年或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将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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