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付生 通讯员王勇钢 徐强)近日,滨海区召开区党工委会议,原则通过了《绩效管理体系设计方案》《滨海区党工委、管委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薪酬体系设计方案》《滨海区党工委、管委会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绩效考核、薪酬体系设计方案和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成为滨海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要一环,对滨海区创新发展领先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极大激发发展新活力、催生发展新动能。 据了解,《绩效管理体系设计方案》和《滨海区党工委、管委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滨海区推行的全员绩效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对纳入滨海区党工委、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绩效考核的部门单位和参加岗位聘任人员全覆盖考核,实现由“主观评价”向“量化考核”转变。《薪酬体系设计方案》和《滨海区党工委、管委会薪酬管理办法》遵循保障基本,突出激励,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适当向园区(街道)基层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建立与全员岗位聘任管理体系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实现薪酬管理由“铁工资”向“活薪酬”转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