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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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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禁毒办通报列管溴素等5种物质



  本报讯 (记者于哲)1月31日,市禁毒办召开列管溴素等5种物质新闻通气会,通报国家6部委对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的列管公告,介绍列管背景和我市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相关工作情况。
  通气会指出,我市是化工、医药大市,易制毒化学品年均流通总量居全省前列。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坚持关口前移,采取超常措施,落实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并纳入溴素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从源头上卡住了溴素非法流弊问题。同时,全市公安机关会同其他禁毒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毒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制毒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通气会强调,列入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后,相关企业对该5种物质的生产、经营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向药监、安监等部门申请许可,购买、运输等活动应向公安部门申请许可、备案。凡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非法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通过市公安局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电话举报涉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市禁毒办将依据规定兑现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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