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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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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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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市普法办负责同志就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答记者问



  新春来临之际,潍坊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立杰就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建设接受本报专访。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您是如何看待《意见》的出台的?普法模式的转变需要解决哪些难题?
  王立杰:《意见》的出台,我认为最为重大的意义,就是让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切实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特别是对我们普法办来说,意见的出台,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就意味着一场革命。普法办将从“一线演员”转型为“导演”,主业不仅是普法,更重要的是组织普法、考核普法,各级各部门都是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另外,《意见》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就是要明确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在哪里、普哪些法,就是要求哪里有执法哪里就有普法,就是要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使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如此一来,普法格局将进一步扩大,必将有效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记者:也就是说,“谁执法谁普法”是普法的一种机制,它要求相关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比如:环保、林业、农业、海洋、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组织协调,这样既有综合的指导,又有各部门的普法,相互协调起来才能共同提高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请详细解释一下到底什么才是“谁执法谁普法”,其具体要求有哪些?
  王立杰:“谁执法谁普法”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谁来普”,即普法主体。中办、国办出台的意见全称是《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普法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机关,既包括执法部门,也包括司法部门,也就是说每个执法者都是普法者。
  第二个层面是“怎么普”。《意见》中指出,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要求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同时,《意见》强调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这就要求,法官、检察官要在司法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人员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一句话总结起来说,就是要在立法、执法、司法、服务全过程进行普法。
  最后一个层面是“在哪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我们在哪里执法,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普法,要将执法、服务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
  就我们潍坊市来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要有以下五项职责任务:
  一是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的基础上,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与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执法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化对下级部门和下属单位的业务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宣传基本法律以及与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力度。将重要党内法规纳入法治宣传规划内容,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市各国家机关要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宣传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效果。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主动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解答公众法律疑问。在开展执法活动、司法办案、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工作中,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
  五是履行媒体公益普法。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机关信息网站、社会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利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头条新闻矩阵等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户外宣传牌、灯箱、法治公园、LED显示屏、楼宇广告、公共交通车载电视等媒介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进一步推进普法教育社会化。各级新闻媒体单位要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手机报等媒体的重要版面或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记者:咱们潍坊很早就探索试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请谈一谈在“谁执法谁普法”方面,我们潍坊近几年来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立杰:“谁执法谁普法”这一提法的发源地其实可以说是我们潍坊。从2012年提出开始,市普法办就将120余部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逐一明确到了50余个成员部门,并对相关部门法群众知晓率提出了指标要求。在前期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础上,“七五”普法以来,特别是《意见》出台以来,我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普法依法治理两个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充实调整了市全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市普法办每年制定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分工》,对各级各部门的普法责任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督促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
  二是健全督查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潍坊”建设总体规划,列入对各级各部门的重点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和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作为评先树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普法办积极适应从“主演”到“导演”的角色转变,重点抓督导、抓推进、抓落实,认真履行监督主体职能,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验收,有力地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注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建立了法治讲座和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普法办共同打造了“潍坊法治大讲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针对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开展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共举办法治讲座培训1200余场,培训各级干部15.6万余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普法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市普法办依托考法平台,每年进行一次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网上答题、网上测评、集中通报考试结果,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2017年,全市570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线上学法考法,合格率达100%。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谁执法谁普法”向“在服务中普法”“在调解中普法”延伸。司法行政部门构建起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普法工作融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全过程,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和法律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方案,将“漫灌式”普法转变为“滴灌式”普法,增强了普法实效性。截至目前,我市先后有7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138个村居分别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6年我市被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四是创新形式,活化载体,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普法阵地的宣传教育功能。依托新闻媒体开展“法律天天播、法治天天演”等活动。同时,注重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便捷优势。以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网易新闻矩阵、普法简报等为载体,及时发布法规政策、工作动态,营造了全市对标先进、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运用各类网上平台发布普法信息上万条,印制普法简报26期,提高了法律法规的群众知晓率。
  此外,我们注重拓展普法阵地,发挥其宣传教育功能。目前,正依托东苑公园打造市级法治文化公园,力求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纷纷打造“法治大讲堂”、普法一条街、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并结合地域部门实际充实内容,开展全民法治学习和教育。以杨家埠法治文化建设为试点,探索“法治进旅游区”,创新性提出了“12345(一个主题、两个结合、三个场所、四种载体、五部法律)”建设理念,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记者:您能否就司法局的业务职能,谈一谈“谁执法谁普法”的实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及我们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
  王立杰:就司法局而言,我想从两个层面来说。第一,就我市而言,普法办是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必须适应从“主演”到“导演”的角色转变,加强组织协调,从规划、落实、制度建立、考核标准和办法的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典型培育推广等方方面面,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保证普法责任制在我们潍坊落地生根。
  另一个层面,“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就是要发挥法律服务业务优势,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把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下一步,我们要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的同时,通过“在服务中普法,在调解中普法”的落实,规范法律服务活动,促进法律服务和普法的深度融合,实现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从而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司法行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让普法责任制真正惠及广大民众。
  最后,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施行为契机,把提高全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推动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上档升级,为实现我市“一三四七”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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