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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阳春晨
公 告
2018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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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尊敬的客户您好:
  为了提高广大客户风险防范意识,防止短信、电话、邮件和假网站等诈骗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账户资金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邮政储蓄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存款利率标准。
  二、我公司在本市/县共设立231个邮政储蓄营业所,遍布城乡,欢迎广大客户直接到营业网点(含自助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办理业务。为方便农村客户取款,我公司在农村地区布设了多个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可以办理小额取款(当日取款累计限额2000元)和缴费交易(不受理存款业务)。除此之外我公司未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代办存取款业务,无代办员。邮储银行及邮政工作人员无权代理客户办理储蓄、理财、保险、基金、国债等金融业务。如遇有人自称邮政代办员或声称“可代办理中国邮政储蓄存取款等业务”时,请高度警惕,谨防受骗。
  三、中国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出具的存折、卡、存单是您办理业务的唯一合法凭据。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存折、卡、存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要交给他人保管,也不要将存折、卡、存单等账户密码、电子银行登录/交易密码告诉他人,包括我单位员工。
  四、任何情况下,中国邮政储蓄及其分支机构都不会向您索要存折、卡、存单等账户密码、电子银行登录/交易密码。请您切勿向任何身份不明的人进行转账、汇款,谨防违法分子冒充邮政储蓄银行或邮政工作人员从事金融诈骗活动。
  五、任何情况下,中国邮政储蓄及其分支机构、邮政支局(所)都不会向您借款、集资、打白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只适用于您在营业网点办理的各项金融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专用章加盖在营业网点出具的“微机打印”的存单/折及相关业务单据上方具有法律效力。
  六、诚请广大客户和群众对利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邮政储蓄”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或使用邮储银行或邮政工作人员身份以“代理客户办业务”为名实施金融诈骗的人员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业务咨询电话:8199331
  通信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844号
  邮政编码:261041
  感谢您对中国邮政储蓄给予的大力支持!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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