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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司法局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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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纪哲)今年来,昌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集中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较好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 组织97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村村到的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案例点评、现场解答、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形式,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热点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释疑解惑;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申请手续,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村级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活动开展以来,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审查修订合同320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件,解答群众咨询27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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