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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底线和生命线,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全面推进,在顶层设计、基层实践上都取得积极进展。 记者近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自2017年2月中央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层面不断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的顶层设计,出台一系列技术规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京津冀3省(市)、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山西等其他16省份划定方案已初步形成。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相关省份共同努力,采取国家顶层设计指导、地方组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在科学评估、部门协调、规划协调、区域协调、陆海统筹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和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完成了京津冀3省(市)、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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