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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龄安康工程”宣传用语有奖征集
2018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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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龄安康工程”宣传用语有奖征集



  为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在全省实施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这一面向广大老年朋友,专款推出的组合保险,切实解决老年人投保难的问题;缴费低,保障高,每年保费30元,即可得到保险金额15000元的保障;投保手续简便、赔付服务迅捷。
  十年来,我市积极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形成了“政府赠、社会捐、子女送、个人买”的投保格局。2017年,潍坊市继续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省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一等奖。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参保老年人达753万人次,理赔47560人次,理赔金额8864万元,初步实现了在全省“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的目标。
  2011年市委、市政府把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写进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纳入了《潍坊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两次转发了市老龄办、中国人寿潍坊分公司《关于进一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意见》。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将银龄安康工程承保年龄扩展至80周岁以上,将全面深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提出了“加快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全市60至80周岁老年人投保率达到50%以上,3年内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并明确由市老龄办牵头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
  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做好理赔是核心,服务升级是保障。2016年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我市率先增加意外伤害日住院津贴10元,2017年,取消意外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的限制,在全省第一个实现0门槛费,2018年,为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我市又在全省第一个提升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赔付比例,极大鼓舞了老年人的参保积极性。
  为提高银龄安康工程理赔服务水平,2016年,中国人寿潍坊分公司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银龄安康工程理赔服务的通知》,围绕“赔前、赔中、赔后、延伸服务”四个环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标准。目前全市设有银龄安康服务专柜13个,极大程度上方便了老年人理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增强银龄安康工程强大的民生保障力量,汇聚社会各界对银龄安康工程的认知,努力创建一流的“银龄安康”敬老服务品牌,在银龄安康工程实施10周年之际,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银龄安康工程”宣传用语。
(一)、征集要求
  1、能准确反映“银龄安康工程”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民生保障特点,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银龄安康工程”面向广大老年朋友,切实解决老年人投保难,体现缴费低,保障高,投保手续简便、赔付服务迅捷的特点,能适用于“银龄安康工程”宣传需要。
  2、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富有美感、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直传推介,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广告语最多不超过15个字。提交作品需配有文字解释说明,以诠释广告语的含义和创意思路。
(二)、投稿方式
  1、投稿人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邮寄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1801号 潍坊日报社主楼八层 邮编:261041
  电子邮箱:wfrblysy@126.com
  2、投稿人需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银龄安康工程宣传用语征集”字样。
(三)、征集规则
  1、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2、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纠纷,与主办方无关,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3、如在征集过程中出现重复广告语,将以先提交者为主,后提交者将无参评资格。
  4、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投稿者已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四)、征集日期
  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截止(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奖励办法
  此次活动一等奖广告语将被采用为主宣传用语。设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励现金200元;提名奖50名,纪念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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