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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陈键兴)国务院新闻办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有关内容。 据介绍,该《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等9项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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