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岗双责” 强化组织推进 严格考核问责 |
我市构建长效机制确保环保整改不留尾巴不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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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指导要求,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完善长效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组织推进,严格考核问责,确保问题彻底整改,不留尾巴、不出现反弹。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组织推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常抓不懈。以上率下。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就重点问题整改作出批示46次,先后13次深入现场实地检查督导。市委、市政府先后17次在市级会议上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6次专题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调度,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细化责任分工。出台环保督察整改措施台账、整改责任清单、整改落实实施方案,确定了8个方面86项具体推进措施,对29个问题分别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分解到岗、把压力传导到位。目前,出台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相关的制度方案达到15件。完善推进机制。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制定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市级领导分工督导、市直部门包案督办、县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的督导机制。建立清单化调度、督查督办、整改销号等机制,每周调度汇总,及时分析研判整改进展情况,定期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坚持铁的纪律狠抓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清单化调度和督导检查制度,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考核问责,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成立7个专项调查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问询、违纪事实认定,并提出问责意见,先后向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追究组提报初步调查报告、问责情况报告6份,累计问责17人。同时,坚持问责查处力度不放松。今年以来,市政府先后4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问责,累计约谈相关负责人24人,以严格的问责倒逼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真正起到处理一批、警示一片的效应。 坚持自查自纠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全面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以对潍坊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自我加压、自查自纠,不仅对涉案单位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而且举一反三,对其他地区、单位的同类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在解决侯镇海洋化工园违规建设化工项目问题时,不仅对督察组反馈的20个化工企业进行了整治,而且对园区82家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查出、整顿同类问题的企业46家。在大气治理方面,省里要求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年底前完成镇(街)空气自动站建设,作为非通道城市,我市自我加压,已完成全部142个镇(街)空气自动站的建设,并把各镇(街)空气质量纳入市、县两级考核,提前实现空气质量按镇(街)排名。 坚持公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引导社会各界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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