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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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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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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潍坊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18:2016年5月批复实施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域使用规划(2013-2020年)》,违规将白浪河西岸及东岸北部、南部保留区变更为城镇建设用海区。
  责任单位:市海渔局;市滨海开发区。
  整改目标:修订《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域使用规划(2013-2020年)》。
  完成情况:
  1、潍坊滨海开发区管委会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完成海域使用规划的修订,修订后的海域使用规划符合省、市海洋功能区划。
  2、2017年12月14日,省海渔厅与潍坊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级海域使用规划修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以省、市两级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开展县级海域使用规划符合性检查。经检查,除滨海区外,其他县(市、区)海域使用规划符合省、市海洋功能区划。
  3、按照省海渔厅2018年5月29日印发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涉海类区划规划编制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涉海规划编制及涉海项目审批沟通协调机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海岛科。
  联系电话:0536-8091277。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
  反馈问题20:2013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违法违规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核发1个采矿许可证,延续35个采矿许可证。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内共有采矿权49个,其中省国土资源厅发证40个。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青州市、临朐县。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在自然保护区内新设采矿权。
  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49个采矿权,主要涉及青岛市、枣庄市、烟台市、济宁市和临沂市,不涉及潍坊市。我市主要任务是,杜绝在自然保护区内新设采矿权。
  2、做的主要工作。一是严格规划管控。《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青州市、临朐县两个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均将自然保护区划为了禁采区。潍坊市政府在发布实施市级规划时提出明确要求,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禁设置矿业权,抓住了问题发生的源头。二是规范采矿权设置管理。市国土局结合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矿业权的通知》,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各类矿业权,并做好审查工作。三是落实批前联合审查制度。对拟新设矿业权,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严格执行矿区范围查重、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并按职责对新设采矿权进行审查把关,提出审查意见。四是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自然保护区内偷采盗采、无证勘查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严格查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开发科。
  联系电话:0536-8521237。
  联系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26号。
  反馈问题32:山东省在用燃煤锅炉数量多、排放强度大,污染突出。截至2017年7月,经排查全省共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2662台,其中位于传输通道的7个城市共有15087台。大量燃煤小锅炉无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长期超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
  整改目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清零”,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完成情况:
  1、燃煤小锅炉淘汰类。对5742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除1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燃煤锅炉属军管外,其余全部完成验收销号。(潍坊市淘汰类燃煤小锅炉销号台账清单请登录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题查看)
  2、保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类。对保留的142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验收销号。(潍坊市保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类销号台账清单请登录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题查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
  联系电话:0536-8095926。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
  反馈问题33:2013年9月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直至2017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才开始部署、调度相关工作,2014-2016年全省新注册登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442台。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
  整改目标: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完成情况:
  在中央环保督察前,市质监局已组织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481台燃煤小锅炉注册登记手续全部予已注销,并且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全部进行了淘汰。
  1、主动通报锅炉注册登记信息。为配合做好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市质监局将掌握的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注册登记信息向市环保、经信部门进行了通报,同时也向设备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进行了通报,并建议按规定进行处理。
  2、全面注销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注册登记手续。市质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认真督促各有关企业主动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并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公告注销。在此基础上,在《潍坊日报》进行了统一公告注销,于2017年8月11日至8月13日连续公告3天。
  3、扎实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回头看”行动。市质监局成立督查组,多次对燃煤小锅炉注册登记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为确保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落实到位,2018年1月和8月,先后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督察反馈的小锅炉注册登记问题进行了“回头看”行动,要求坚决杜绝明销实存、移装使用、“死灰复燃”等假整改、伪整改行为,并组织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未发现明停暗开,假停真开现象,确保了481台淘汰的燃煤小锅炉真正整改到位、注册登记手续注销到位。
  4、严格使用登记和检验检测,构建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锅炉监督管理工作,市质监局制定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县级市场监管局严禁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进行使用登记,并明确责任人员,定期对新上锅炉的使用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要求锅炉检验机构认真梳理锅炉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立即传达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精神,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得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锅炉进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0536-5075227。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2129号。  
  反馈问题35:2017年3月至7月,山东省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企业数量高达55227家。督察进驻期间,信访举报“散乱污”问题占到全部举报的2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
  整改目标:对全市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综合整治。
  完成情况:
  1、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对1568家列为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验收销号。(潍坊市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销号台账清单请登录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题查看)
  2、提升整改类“散乱污”企业。对872家列为提升整改类的“散乱污”企业,提升整改企业689家,其他183家企业因不能完成整改列入关停取缔类,全部完成验收销号。(潍坊市提升整改类“散乱污”企业销号台账清单请登录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题查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稽查科。
  联系电话:0536-8589275。
  联系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7号
  反馈问题37:潍坊市铸造企业927家,其中506家无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
  整改目标: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全面依法清理整顿。
  完成情况:
  1、对督察反馈的无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的506家铸造企业进行整治,其中,清理取缔368家,整改提升131家,坊子区7家铸造企业因水源地调整问题无法立即补办手续,已对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潍坊市铸造企业问题整治情况验收汇总表请登录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题查看)
  2、根据“1+2”铸造产业布局规划,启动建设1个省级共享服务平台,即在坊子区建设山东省数字化绿色铸造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开工建设2个区域性共享工厂,即在安丘市建设盛瑞绿色智能金属成型区域共享中心,在昌邑市建设浩信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促进铸造企业提档升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稽查科。
  联系电话:0536-8589275。
  联系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7号。
  反馈问题38:山东省加油站车用柴油超标问题多发。督察组抽查的20个加油站中,有12个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硫含量超标,最高达1002毫克/千克,超标99倍。国家明确要求,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燃料。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全省以普通柴油替代车用柴油的情况较多。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
  整改目标:确保在售油品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以普通柴油替代车用柴油。
  完成情况:
  通过整治,全市加油站都建立了进油台账,油品标识规范,普通柴油代替车用柴油的违规行为得到禁止。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反馈督察情况有关成品油问题的通知》,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全市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普通柴油监管工作。二是开展了全市车用柴油达标大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车用柴油达标大检查的通知》(潍油整字[2018]1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所有车用柴油达标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同时对辖区内加油站销售普柴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划车用柴油标准、普柴代替车柴、油品标识齐全等方面工作。三是对全市销售普通柴油加油站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要求,对寒亭区双杨供销合作社加油站等175家加油站可销售普通柴油进行了网上公示,企业写出了承诺书,实施重点监控。四是加大抽检力度。质监部门对我市生产领域4家企业的柴油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工商部门对全市889座加油站抽检,抽样1569个,已化验1471个,合格率98.4%。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加油站进行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经信委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经信委行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536-8789752。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
  反馈问题43:2013年以来,山东省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共查处214起非法围填海案件,已经结案的96起中,有54起至今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也未按处罚要求恢复海域原状,涉及海域面积229公顷。
  责任单位:市海渔局;市滨海开发区、寿光市。
  整改目标:对我市涉及的3起非法围填海案件进行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
  1、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办公室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建设绿化带工程案,该案件的整改措施是组织专家进行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5月20日,组织召开了潍坊滨海旅游度假区绿化带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意见认为不适合作恢复海域原状处置,应保留用海现状;按要求由滨海区管委会发布公告对项目区进行了封存。5月30日通过了整改验收销号市级初步验收,6月7日通过了省海渔厅组织的整改验收销号现场验收,6月19日省海渔厅在其官网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完成了问题销号。
  2、潍坊寿光市顺和船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建设非透水构筑物工程案,该案件的整改措施是组织专家进行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5月12日,组织召开了潍坊寿光市顺和船务有限公司非透水构筑物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意见认为不适合作恢复海域原状处置,应保留用海现状;按要求由寿光市政府发布公告对项目区进行了封存。6月1日通过了整改验收销号市级初步验收,6月7日通过了省海渔厅组织的整改验收销号现场验收,6月19日省海渔厅在其官网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完成了问题销号。
  3、寿光弘泰港务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围建养殖池塘案,该案件的整改措施是恢复海域原状。通过政府、部门和涉事企业密切配合,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组织清运土方,于6月21日完成了土方清运和现场整改工作,达到恢复海域原状的要求。6月22日通过了整改验收销号市级初步验收,6月26日通过了省海渔厅组织的整改验收销号现场验收,6月26日省海渔厅在其官网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完成了问题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海岛科。
  联系电话:0536-8091277。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
  反馈问题59:2015年,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发现化工废水渗坑,面积达36万平方米,废水量约40万立方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挂牌督办文件显示,渗坑水体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591mg/L,氨氮浓度为1797mg/L,并含三氯甲烷、苯等有毒有害物质,但该开发区直接将废水输送至周边晒盐池晾晒处理,并在渗坑土壤污染程度不明的情况下将渗坑掩埋,存在明显的环境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市滨海开发区。
  整改目标:彻底整改“废水渗坑”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后,滨海区不等不靠,立即部署,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工作。2017年12月27日,滨海区迅速与国内土壤防治权威机构——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简称“南环所”)进行对接,区财政出资,委托南环所对该区域进行全面的科学检测评估。共完成土壤采样点246个,地下水井58口,累计采取土壤样品902个、地下水样品71份、地表积水样7份,根据对样品全分析及现场监测,出具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废水坑塘”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坑塘”区域土壤、地下水及地表积水中有机物污染物、重金属没有超出国家标准,对周边环境尚未构成明显环境风险。
  针对检测评估情况,采纳南环所建议,聘请有资质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废水坑塘”风险管控及长期监测方案》,在该地块周边设置了围网,实行封闭管理,安排专人值守,设置风险管控区域标识牌,对该区域进行严格的管控,对该场地持续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监测。同时,积极对接中科院,研究制定该区域的生态改良方案,实施生态化改良。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分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536-5331411。
  联系地址: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家洼街道海化街05093号。
  公示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共7天。
  潍坊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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