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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八月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信息
2018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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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八月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信息



  本报讯 (纪哲)记者从市安委会获悉,8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27起。其中,寿光市32起,滨海区29起,昌乐县21起,寒亭区11起,诸城市10起,高密市9起,青州市8起,昌邑市、安丘市各3起,潍城区1起,共罚款154.7万元。典型违法案件有:
  滨海区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9.6万元罚款。诸城市山东鲁元漆业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高密市金日星劳保用品厂车间内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6万元罚款。寒亭区潍坊望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潍城区潍坊双卉纺织工艺品厂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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