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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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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霸”难治
是有法不依还是执法不严◎朱昌俊



  据媒体报道,19日上午,永州—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位女乘客再现霸座行为。据了解,这名女乘客车票标注的座位是靠过道,其上车后未按照车票上的座位落座,执意坐在靠窗的邻座位置。协调未果,原本车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乘警投诉,现场,乘警与霸座女乘客反复沟通,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让出座位。20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发布通报称,对“霸座”事件女乘客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在180天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上个月高铁“霸座男”曝光后,不少人或许都认为网络曝光、舆论谴责加上后续的失信惩戒,会让后来者引以为鉴。但不到一个月内,女版“座霸”又再次出现,无疑大大超出了人们的常识预期。
  从具体情节看,这次稍有不同。上次涉事者是明知道坐了别人的座位,就是赖着不愿意换回来;这次是无视靠窗座位和过道座位的区别,坚称自己坐的座位是对的,俨然一副“我蛮我有理”。到底哪个座位号是靠窗,哪个是靠过道,车辆上其实已经作出了标记,只要按照常识理解都不会产生误会。此事中的女乘客,不管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是真属于无知,都难掩蛮不讲理、霸座的事实。现实中,一些乘客可能偏爱靠窗座位,只要私下与其他乘客达成调换的共识进行换位,也无可厚非。可若一味“强词夺理”甚至“颠倒黑白”,变成了“霸座”,显然就变了味。
  “霸座”行为也给更多人提个醒,在车辆上无视规则的“撒泼”是行不通的,它不仅要面临道德的谴责,更是涉嫌违规,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惩戒。
  有人质疑,同样的事短期内再次出现,是否说明处罚太轻了。处罚力度是否适当,这个当然可以讨论。但需要厘清的一点是,对于类似“霸座”行为的处理,未必一定要靠提高处罚力度,关键是要罚则清晰,给社会形成稳定的规则预期。
  事实上,这两次事件中,“霸座男”与“霸座女”之所以最终受到处罚,与曝光和舆论压力有直接关系。倘若没有进入公共舆论场,最终也很可能是不了了之。但最终的处理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霸座”是需要付出法律代价的。有理由相信,只要对此类事件的处置,不再根据是否曝光来定,而是形成一种刚性的规则执行氛围,就完全不必担心“座霸”会继续横行下去,变成“治不了”的顽疾。当然,这次事件中,涉事乘客的霸座行为依然未能被及时纠偏,而只能等到后续再调查,也警示列车上的紧急处置能力需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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