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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于哲)9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近日,我市《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出台,这是我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政府规章,标志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迈上了法制化轨道。 据悉,《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在认真总结保护区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学习借鉴了上海、武汉、厦门等地先进的立法理念和制度措施,从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丰富文化生态发展方式、加强重点区域保护、强化保障监督等方面对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办法》的出台为我市的“软实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制的“硬保障”,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巩固提升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推进文化名市建设、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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