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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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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坚持依法保护利用。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影响文物事业持续发展、制约文物作用更好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深化文物领域各项改革,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推出重大举措,推进重点工作。
  《意见》指出,到2025年,紧紧围绕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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