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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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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于哲)10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介绍《办法》制定出台相关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 据悉,为加强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潍水文化,推进文化名市建设,根据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市文广新局起草该《办法》,市政府法制办按程序审查完成后,8月2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9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田庆盈签署了第93号政府令予以公布,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七章四十三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在认真总结实际做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参考异地先进立法经验,从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丰富文化生态发展方式、加强重点区域保护、强化保障监督等方面对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下步,市文广新局将通过加强组织学习、广泛宣传普及,制定配套文件、推进《办法》落实,促进《办法》学习宣传到位,贯彻执行到位,推进保护区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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