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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涉及潍坊市办理情况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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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涉及潍坊市办理情况



  (第三批)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批信访件共计6件。截至11月13日,已办结6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20万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涉及潍坊市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地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9 D370000201811030021 潍坊市高密市姚戈庄镇党委在黄家庄村桥的路北、路南私砍树木,无手续,造成生态破坏,多次向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 高密市 生态 11月5日,高密市组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高密市姚戈庄镇党委应为高密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该区黄家庄村有4户村民在桥南、桥北河道、河滩地内栽植树木,阻碍行洪,影响山东省水利厅批复实施的墨水河防洪治理工程。根据《高密市2018年“清河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在高密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对该河道实施清理的过程中,经社区、村委多次通知,擅自在河道内种植树木的村民拒不对河道内树木进行自行移除。为确保河道行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力、物力依法对其进行了全面清理,不存在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 不属实 无 无
21 D370000201811030044 潍坊诸城市贾悦镇王门庄子村东侧一家黄芩提取厂间断性生产,使用硫酸、盐酸时产生刺鼻异味,无污水处理设施,并将污水私自排放至雨水管网内,来人检查便停止生产。 诸城市 水,大气 11月5日,诸城市组织贾悦镇、市环保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对诸城市贾悦镇王门庄子村东侧及所辖区域内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黄芩加工企业。经排查,在距离王门庄子村东北5公里附近的耿家屯村辖区内,有一家搞机械维修的个体工商业户,负责人是孙某某。经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曾贩卖、晒过黄芩,购买过部分黄芩加工设备,但因资金、技术、手续等原因,并未建成,后因资金周转等原因,将购买的加工设备陆续处理。11月6日上午现场勘察时,该院内有一个生活用水储水罐,厂房存放有机械维修设备和工具,未发现黄芩和黄芩加工设备。附近未建设市政雨水管道,也未发现污水排入附近雨水沟的迹象。 属实 诸城市责成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对中药材加工类项目持续全面排查,发现违法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责成公安部门加大力度排查硫酸采购备案情况。并严格落实镇街及部门包靠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无
33 D370000201811030073 潍坊市青州市经济开发区黄岭村、南石塔村,高柳镇许王村、阳河村、水渠村、段村、何关镇南张楼、臧台村,原口埠镇代楼村有煎饼加工点,使用燃煤锅炉,污染空气。原先向省里举报过,没有处理。 青州市 大气 11月5日,青州市组织经济开发区、高柳镇、何官镇、市环保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济开发区南石塔村煎饼加工点业主徐某某,经济开发区2017年已要求该煎饼加工点拆除了燃煤煎饼机,因其他燃料成本较高,该业主又私自改用燃煤炉。2、高柳镇黄岭村、许王村、阳河村、西水渠村、段村五家煎饼加工小作坊业主分别是陈某某、李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王某某。陈某某使用燃煤为热源的煎饼机,李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王某某均已更换了液化气为热源的煎饼机。3、何官镇臧台村、南张楼村、代楼村三家煎饼加工小作坊,业主分别是杨某某、张某某、刘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煎饼加工作坊已于2018年9月拆除燃煤煎饼机后停止加工至今;刘某某于2017年9月份已拆除燃煤设施,使用以液化气为热源的煎饼机加工煎饼,正常营业。 属实 1、责令经济开发区南石塔村煎饼加工点立即进行停业整改,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营业。目前,已预订新型加工设备。2、已要求高柳镇黄岭村陈某某煎饼加工点立即进行整改,11月6日,该业主已更换一台以液化气为热源的煎饼机。 无
34 D370000201811030065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村主任在庙子镇和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淄河附近),开设红砖厂、缸瓦厂、水泥加工厂、石子加工厂和洗沙厂,废水污染淄河,粉尘污染严重。 青州市 水,大气 11月5日,青州市组织庙子镇、市环保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村主任孙某某并未注册企业和工商个体,未从事过生产经营活动。反映的“红砖厂、缸瓦厂”应为庙子镇庙子村附近的青州市昌晟新型节能建材厂,青州市宏运建材厂,青州市华冠新型建材厂三家建材企业。三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经调阅监控记录,未发现日均值超标情况。并通过加强清洁生产,采取了封闭、洒水等措施,厂区道路全部铺设地面砖,同时建设有物料堆放封闭式仓库,抑制粉尘排放。生产所涉及工艺不存在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不外排,全厂无废水外排。2、经调查,青州市庙子镇和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未发现反映的“水泥加工厂、石子加工厂和洗沙厂”。 属实 对三家企业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无
37 D370000201811030051 潍坊高密市柴沟镇郑家庄村西北侧一家洗沙厂,无任何手续,将外界建筑垃圾及部分洗沙废料填埋在洗沙厂附近,噪声扰民,运输车辆造成大量扬尘。 高密市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土壤 11月5日,高密市组织柴沟镇、市环保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高密市柴沟镇郑家庄村西北侧洗沙厂,未办理相关手续。经营人2017年与赵某某私自流转土地,于2018年10月在该土地上私自安装粉碎、挑选沙石设备,进行贩沙作业。该沙厂的沙石从外地贩买加工,现场未发现有建筑垃圾。沙石加工后的废土就地进行了填埋。该沙厂距离村庄较远,运输过程中进行了遮盖。 属实 高密市依法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该洗沙场进行了断水断电处理,并将洗沙设备全部拆除,原料、产品全部清理完毕,达到两断三清要求。下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督,防止死灰复燃,并在全镇范围内对此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无
40 D370000201811030072 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刘家庄东侧有华宝厂内有一泡沫箱制造车间,夜间生产,异味很大。 昌邑市 大气 11月5日,昌邑市组织柳疃镇、市环保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反映的应为昌邑市柳疃镇东泰鹏成包装厂,位于柳疃镇区,租用潍坊华宝纺织有限公司的厂房从事保温箱生产。该厂年加工900万个保温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月7日,由昌邑市环保局审批(昌环审表字〔2016〕1号),2017年9月建成投入生产,至2018年4月因订单不足,未能正常生产,目前未完成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该企业生产过程所需蒸汽由昌邑市柳疃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在预发泡及加热成型工段有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该企业日常根据产品订单情况间断性生产。11月4日昼间,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存有原料及产品。11月6日夜间,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车间正组织人员准备生产,车间内部存在异味。 属实 针对该企业年加工900万个保温箱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昌邑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11月4日立案处罚,责令限期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在未完成验收之前不得投入生产,罚款20万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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