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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希明 通讯员苑宗伟)零售网点与居民区、交通要道之间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审批;经营者闭卷考试,现场打分,不及格者当场淘汰;烟花爆竹经营店(点)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从今年8月以来,昌乐县本着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了有史以来最严厉举措,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真正让老百姓买得放心、放得安心、过节舒心。 昌乐县安监局按照“安全第一,统一规划,合理布点,方便群众,总量控制”的基本思路,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出台《昌乐县烟火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实施细则》,深入清理治理整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全县所有零售网点必须离居民居住区100米以外,离国、省道100米以外,县、镇道路30米以外,有高压线的,必须离线杆高度1.5倍以上的距离,凡是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一律不予审批。今年已对存在违法行为、重大隐患的40余户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进行了淘汰。 目前,昌乐县烟花爆竹固定经营网点数量由原来的90多家压缩到50家,并且全部搬离闹市区和人群密集居住区,独房独院经营,同时全面取缔了临时经营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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