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行业亮点·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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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尽保 兜底救助 统筹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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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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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尽保 兜底救助 统筹衔接
全市社会救助制度得到加强完善



  本报讯 (通讯员耿永胜 刘燕宁)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财政局按照“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脱贫攻坚工作布局,聚焦兜底脱贫攻坚,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加强低保规范化。深入扎实开展了农村低保和低保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低保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实现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印发低保政策宣传海报9000份在各村和社区张贴,将所有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整理编印《潍坊市社会救助政策汇编》600册,发放到所有镇街。完善“两公示一核对一追究”机制,村居低保公示、政策宣传等实时视频监控实现了全覆盖,低保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截至11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60987户,93020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5937.1万元。
  提高救助供养水平,积极推进特困供养城乡统筹。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全市13037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的能力评估。进一步提高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0%执行,每人每月不低于87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按照一般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6500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个档次,均按照不能自理每人每月450元、半自理每人每月280元、自理每人每月150元执行。截至11月底,全市特困供养对象共计12714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5801.6万元。
  全面开展医疗救助,配合开展商业补充保险。为全市9.3万多名低保人员,1.2万多名特困人员全部按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标准资助参保,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加强与人社、扶贫办和保险公司的协作沟通,继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系统,推进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工作。截至11月底,民政部门直接救助37341人次,直接医疗救助支出3396.2万元。
  提高急难救助水平,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及时开展急难型临时救助。全面开展了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累计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新生356人。截至目前,全市临时救助累计支出共计1517万元,临时救助902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群众3279人次。
  完善核对机制,提高精准救助水平。将核对平台通过政务外网布置延伸到镇街,实现部、省、市、县、镇(街)五级联网信息核查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在市级42个部门单位48项数据的共享交换基础上,将银行存款、残疾人等级、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专利权信息等纳入信息核对项目,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效率和分析能力。配合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识别;对拟纳入建档立卡的扶贫户,全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截至11月底,共核对低保新申请及复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两项补贴、老龄补贴、退役士兵家庭经济状况等277870人次,出具核对报告1714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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