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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昌乐县境内测速点及测速值设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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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发挥测速取证设备对道路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相关要求,前期我县结合道路实际,对境内主要道路测速点及测速值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调整,特公告如下: 一、大型汽车测速值7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测速值80公里/小时的路段及固定卡口有:309国道338公里800米宝城卡口双向、新城街(原309国道)与比德文路口东2.1公里朱刘卡口双向、宝通街朱孔路口东900米处朱刘卡口双向、224省道52公里50米南肖卡口双向、224省道63公里10米小埠前卡口双向、223省道74公里400米大葛卡口东向西单向、潍昌路33公里880米朱刘卡口双向。 二、大型汽车测速值6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测速值80公里/小时的路段及固定卡口有:325省道100公里950米崖头卡口双向、325省道119公里850米东向西马宋卡口、325省道120公里50米西向东马宋卡口、325省道139公里800米北岩卡口东向西单向。 三、大型汽车测速值6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测速值70公里/小时的路段及固定卡口有:朱孔路6公里60米后坡卡口双向、朱孔路21公里30米程家庄卡口双向、朱孔路42公里20米四海官庄卡口双向。 以上测速点及测速值于2019年1月15日启用,并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昌乐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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