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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潍坊市机构改革方案》之后,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潍坊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级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系列部署和省、市委重大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担当,严明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市级机构改革,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统一到改革要求上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抓好这次市级机构改革,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好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现代化强市的重要保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全局和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上来,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要准确把握改革重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从我市的《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来看,这次改革具有四大方面的特点: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政治主题,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导向,推动“规定”和“自选”动作的有机统一,实现党政改革和其他改革方面的统筹兼顾。在机构改革中要突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机构设置和职能界定上,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系;要优化部门内部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要在机构改革中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通过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提升服务效能;要突出统筹协调推进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动作”的同时,注重彰显潍坊特色,抓好“自选动作”,根据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在市级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严实作风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地本部门机构改革任务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改革推进。严明各项纪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守好底线红线,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按照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稳妥有序推进市级机构改革。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搞好新旧机构交替时职责调整和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切实处理好机构改革和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工作收好尾、明年发展开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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