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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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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



  本报讯 (纪哲)近日,中共潍坊市纪委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我市各级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元旦、春节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节日期间能否风清气正,是对每名党员干部党性和作风的重要检验。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维护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将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作为落实“两个维护”、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忠诚履职尽责;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作风建设;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以及近期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二要严明纪律规定。“两节”前夕,要通过印发通知、开展约谈提醒、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明确做到13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各类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特别是在私人会所、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以及农家乐、“一桌餐”隐蔽场所公款吃喝;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三要严格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节前约谈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隐形变异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中特别是确保受灾和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察访和交叉互检;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及时发现、认真受理相关问题线索;要加大问题查办力度,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要强化问责追责,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节日期间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纠“四风”半步不会退、一刻不会松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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