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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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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组织传唱安全生产主题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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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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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



  本报讯 (记者于卿)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各环节安全监管,全面强化打击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非法违法行为,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动责任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我市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部署要求,要求各级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构改革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防止工作断档、责任落空。
  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有力推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红线,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许可,限制燃放区域内不得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现有零售网点逐步退出限制燃放区域。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为;严厉打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行为和在仓库内拆箱、组装、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取缔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店(点)。对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给予处罚,并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各环节抽检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要依据各自法定职责严格追溯相关生产、经营、运输等各环节责任企业(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积极倡导个人实名制购买烟花爆竹等管控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公共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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