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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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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 攻坚克难奋力开创滨海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19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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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 (记者于菲)日前,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2月19日至22日期间,我市将出现连续3天以上中至重度污染天气。我市自2月18日12时发布黄色预警,并于2月19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按照《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在城市主次干道正常保洁的基础上,增加1次高压冲洗作业(非结冰期)。按照最新错峰生产要求,相关企业采取相应停限产措施。工业窑炉、化工、工业涂装等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点企业和区域,停止放空作业,加强设备维护和检漏频次。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增加施工区域道路清扫、洒水作业等保洁频次,减少施工扬尘;停止水泥、沙石等散装物料装卸、归方码垛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停止楼层内外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未全封闭的混凝土搅拌站停止生产。潍坊港、寿光港、羊口港、森达美港等环渤海地区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城市建成区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市教育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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