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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报告。 (一)年报对象:2018年6月30日前在潍坊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报时间:2019年5月31日截止,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一律不再受理。 (三)年报要求:具体要求见潍坊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社会组织管理—通知公告(http://mzj.weifang.gov.cn/bszn/shzzgl/tzgg/)《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因填报不全、不实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逾期不报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潍坊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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