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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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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责任主体 解决群众诉求
热线争议事项有部门管



  本报讯 (记者吴晓强)4月9日,记者从市热线办获悉,由市编办、市司法局、市热线办、市热线督查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市政务服务热线责任主体联合认定小组对近期责任主体存在争议的相关工单进行了认定处理。 
  根据“实事求是、职能相近、及时解决”的认定原则,从有利于问题妥善解决、有利于群众利益、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角度出发,联合认定小组为“新谊路济青高速桥洞下面每天有很多黑出租在此处拉载乘客,希望相关单位查处”“每天都有很多车辆在高新区金马路与宝通街交叉口恒大名都小区与恒大影城之间的东西路上违章停放,严重影响通行”等11件存在争议的工单认定了责任主体。
  据了解,12345热线在转办过程中时常会遇到因部分辖区权限重叠和现行政策法规不明确导致承办责任主体有争议的事项,以至于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为了切实解决群众诉求,2017年,我市出台《潍坊市政务服务热线责任主体联合认定工作细则》,由市热线办牵头联合市热线督查中心、市编办、市法制办等组成联合认定小组,对责任主体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认定。认定工作按照“认定谁、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主体单位在收到认定结果后应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市热线办移交市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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