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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金凤)为贯彻党的强农富农政策,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应对农业灾害风险的能力,提升大棚种植户保险保障水平,在原日光温室保险的基础上,山东省决定开设温室大棚保险,并制定了温室大棚保险条款。在潍坊寿光、昌乐地区,该业务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中心支公司牵头开展。 新的条款实施以后,对照原条款进行了一系列改进,修正了原条款的不足,更好地保障了种植户利益。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范围继续延续原条款:因雹灾、洪涝、风灾、雪灾、火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原因造成蔬菜大棚损毁及棚内作物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基本保障了各种自然灾害对种植户造成的损失。 保费标准与保险金额多级分档,满足不同层次大棚种植户需求。根据棚体建造成本、折旧情况、棚内作物品种等因素,采取分项分档方式,结合实际选择确定。其中,日光温室保险金额设置4档,分别为17000元/亩、29000元/亩、45500元/亩、58000元/亩,保险金额分项设置,具体包括墙体棚架、保温被、棚内作物等项。钢架大拱棚保险金额设置3档,分别为9000元/亩、13500元/亩、20000元/亩,保险金额分项设置,具体包括棚架、棚膜、棚内作物等。对温室大棚设施保险金额分档的选择,大体按照不超过建造成本的80%确定。投保时,按温室大棚总体情况选择不同标准的保险金额,并缴纳对应的分档保险费。 保费财政承担比例提高。原则上各级财政承担保费的50%,因寿光、昌乐地区属于“温比亚”台风受灾严重区域,财政在3年内将额外承担农户承担部分的30%,今年财政承担保费比例为65%。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延长为1年,避免了出现保险真空期。 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如种植户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第二年继续投保同标准的内容,第二年起按标准保费的80%缴纳保费。 类别 分项标的 单位保险金额(元/亩,可选) 费率 单位标准保费(元/亩)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日光温室 墙体棚架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0.80% 80 160 240 320 保温被 3000 5000 8000 10000 1% 30 50 80 100 棚膜 1000 1000 1500 2000 4% 40 40 60 80 棚内作物 3000 3000 6000 6000 3% 90 90 180 180 合计 17000 29000 45500 58000 240 340 560 680 大拱棚 棚架 6000 10000 16000 1.50% 90 150 240 棚膜 1000 1500 2000 6% 60 90 120 棚内作物 2000 2000 2000 6% 120 120 120 合计 9000 13500 20000 270 360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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