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行业亮点·司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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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向人民报告——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
法援真情服务 温暖浸润人心
构建人民调解“三网格”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精准”模式
诸城市广泛开展农村社区普法宣传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三化”模式
2019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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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二十条措施



  □本报记者 潘来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日前,市司法局以“工作落实年”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二十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完善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
  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政策。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摸透情况、精准施策,加快推动相关领域政策出台。组织对现行规章与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加强备案审查,对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畅通政府与企业沟通渠道。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发生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优化政府立法智库成员等配置,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扩大民营企业参与渠道。完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在起草、审查涉及企业权益的规章草案时,专门听取企业、商会意见或进行立法调研。
  推进严格依法行政,打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推进公平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享受同等法律待遇。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增强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对民营企业“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开通涉企执法投诉专栏,促进阳光执法,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暗箱操作等执法不公现象。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一刀切”和“一味处罚、一罚了事”现象。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行为。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创新形式,抓紧审理、及时办结,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督促行政负责人参与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应诉案件审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轻民营企业诉讼负担。定期分析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易发类型、高发领域,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协助法院探索建立“生效裁判履行告知”机制,将涉及民营企业败诉案件裁判履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效果评价内容。
  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承接、下放、取消工作,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激发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成本。持续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及时编制和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依法取消违法设定的各种证明事项,解决好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等问题。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亲商安商的法治氛围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修订《潍坊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宪法宣传责任机制,将宪法学习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构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格局。
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引导相关部门单位、法律服务人员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和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围绕产权保护、维护市场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等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培训。在“4·26”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节点开展万人徒步、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宣讲等活动。依托“机关普法进行时”等栏目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利用各类媒体推送法规政策、经验做法、守法诚信案例,解决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整合优化资源力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建立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服务机制,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整合司法行政服务功能,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
  引导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推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每年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免费“法治体检”。指导更多律师事务所取得破产管理人资质,参与企业不良资产清理处置工作,推动企业资产优化配置、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完善公司律师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外联部门的联络沟通,为民营企业对外经贸合作交往提供法律服务。
  拓展公证服务民营企业深度广度。监督指导公证机构简化申办公证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并购、融资、招投标、知识产权、拍卖、提存、抵押等提供综合性公证服务。加大对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数据存管、证据保全及合同公证等服务。拓展司法辅助公证服务,支持引导公证机构为当事人达成的债权债务合同以及具有给付内容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办理债权文书公证。
  完善司法鉴定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司法鉴定行业融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筹完善司法鉴定在各类平台的设置。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选择符合条件的优质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及时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组建司法鉴定服务惠企便民团队,在文书痕迹、建筑工程等方面为企业维权、群众解困提供优质司法鉴定服务。
  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优化仲裁工作程序,加强案件核阅、限期办理和检查督促,方便民营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加强与法院的联络协调,完善仲裁调解机制。坚持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分类指导,依法合理裁决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
  做好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落实法律援助案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惠民“诚信通”,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援助。
  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力度。围绕“双招双引”,实施法律实用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开展法律服务人才需求调查,根据实际需求组织高端或急需紧缺法律人才招聘引进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品牌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做好维护稳定相关工作,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开展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行动。聚焦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涉及的热点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调处化解。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或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调解矛盾纠纷。依托各类商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律师调解工作,推广智慧民调系统,鼓励律师、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参与商事、金融、保险、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调解,减少企业讼累,提升市场主体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便利度,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严格刑罚执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和帮扶救助,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管,确保管控到位、教育到位、不出问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分解任务举措,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同,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开展专题活动。开展营商环境“大讨论、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抓好全员学习教育,开展“凤岐茶社现象五问大讨论”,建立包靠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组织到人民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员所在企业和部分管理对象、基层单位开展走访调研,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开展营商环境寻标对标、政策落实专项评估行动。
  加强督查考核。按照“工作落实年”要求,对确定的任务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切实提高执行力。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综合运用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涉及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反馈制度,认真查处各类投诉举报,及时跟进工作进展。
  注重宣传引导。建立完善企业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服务企业的意见建议。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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