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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 托底线 救急难 可持续我市“十三五”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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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桂霞 通讯员耿永胜 刘艳宁)2016年以来,市政府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体系,构建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经前段时间组织开展“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低保兜底保障作用成效明显。市政府2016年发布了《潍坊市社会救助办法(试行)》,构建了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救灾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8+1+3”综合救助体系。2016年,围绕发挥好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出台了《潍坊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加强在对象、政策、管理、信息等方面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2017年,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通知》,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出具核查报告40537份,核查疑似信息23951人,10124户。不断规范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收入核算、张榜公示、审核审批、定期复核等环节,持续开展“阳光低保、阳光救助”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统一窗口标识,规范开展低保长期公示。所有县市区全部出台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意见,依托镇街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统一标识,建立受理、分办、转办、结果反馈等流程。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2019年的每人每月580元;其他县市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月580元;中心城区和诸城、寿光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900元提高到5000元,其他县市由2016年的3800元提高到5000元。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将农村低保金全部纳入了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实现了资金流向可查可溯。市、县、镇街全面使用山东省社会救助系统,加强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以及财务统计系统的整合、集成和对接,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支出低保金72430.8万元,保障低保对象162961户次、152588人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扎实有效。潍坊市人民政府201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初步构筑了我市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将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年以来,市本级下拨福彩公益金2400万元,争取省级资金1047万元,推动敬老院改造升级和达标创建,关停“小散远”和不达标敬老院,推动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全市敬老院由2015年的122处整合撤并为2019年4月底的63处。积极推进敬老院设立许可和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调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5400元,提高到2019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6500元;2017年开始,新设定照料护理标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450元、半自理的每人每月360元、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50元。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特困供养对象26547人次,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3773万元。 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民字〔2016〕49号),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医疗救助的范围。依托人社部门医保结算系统,开发了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暨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和政府供养的孤儿、政府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对63959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进行医疗救助,该经验全省领先。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医疗救助64786人次,支出7596.6万元。其中,重点救助对象29064人次,重特大基本医疗救助对象2988人次。 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扎实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因遭遇大病、车祸、溺水、火灾、人身伤害、教育等出现家庭严重入不敷出,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困难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情况比较危急的家庭,及时启动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先救助后补办相关手续。2015年以来,市本级连续3年每年列支资金1000万元,资助县市区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有效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2017年,我市先后3次启动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650.4万元。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6761万元,救助困难对象36216户次。 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构建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综合救助体系。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依托镇街现有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设立统一受理救助窗口,保证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社会救助准确性和公信力。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稳妥推进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2020年全市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或转制为企业、社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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